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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全球司法系统中的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庭需要有效地与国家司法管辖区进行互动,这包括与国内司法起诉进行协调,以及重视其他非司法类型的过渡司法。在这本书中,作者分析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立的早期国际法庭以及每个法庭的平行国家程序。在研究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程序协调的最佳方式时,本书考虑了国际刑事法院目前与国家司法管辖区的互动,以及《罗马规约》中与国家司法管辖区互动的法定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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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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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析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立的国际刑事法庭与国际、国家和区域机构的互动,并为国际刑事法院(ICC)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作者将核心问题置于《罗马规约》的法定框架和主要政策考虑范围内,研究了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和区域起诉方面的其他问责机制、联合国安理会、逮捕令执行方面的合作、国家非司法程序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法庭之友简报的最佳协调方式。
这一对特设国际刑事法庭经验的及时评估突出了法律、政治和协调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目前裁决核心国际罪行的任务。它探讨了各国政府、政府间机构和全球民间社会如何开展最佳合作,加强国家调查和起诉暴行罪行的能力,以追求全球正义。该书还考虑了国家与国际刑事法庭合作的挑战,确定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经验教训,同时强调了新兴的非洲刑事法院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积极互补的必要性。
各级律师、法官、非政府组织、政府官员、学者和决策者都将重视这本书,认为它是关于过渡时期司法和冲突和大规模暴行后司法地位的重要资源。
这一对特设国际刑事法庭经验的及时评估突出了法律、政治和协调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目前裁决核心国际罪行的任务。它探讨了各国政府、政府间机构和全球民间社会如何开展最佳合作,加强国家调查和起诉暴行罪行的能力,以追求全球正义。该书还考虑了国家与国际刑事法庭合作的挑战,确定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经验教训,同时强调了新兴的非洲刑事法院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积极互补的必要性。
各级律师、法官、非政府组织、政府官员、学者和决策者都将重视这本书,认为它是关于过渡时期司法和冲突和大规模暴行后司法地位的重要资源。
内容
内容:1。国际刑事司法中的复杂关系概论论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司法程序的重要关系与国家系统的合作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非司法诉讼的关系区域法院在起诉暴行罪方面的潜在作用非政府组织通过法庭之友简报结论索引介入法庭诉讼